首页 > 领事业务
关于中国与巴巴多斯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生效通知
2017-05-16 06: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该协定,两国公民持有效护照在对方国家入境、出境或过境免办签证,免签停留期不超过30天。

  如停留期超过30天,或者在对方境内进行学习、居留、工作、从事媒体报道等需经对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仍需在入境前申请办理签证。

  根据巴巴多斯相关规定,访客免签入境巴时需要提供有效护照、回程机票、在巴住宿信息,同时可能会被要求出示在巴旅行费用证明(如现金或信用卡等)。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